州官放火

田登做了郡守,忌讳人们称他的名字,凡有触犯者必遭毒打。于是,全州的人都把“灯”说成“火”。正月十五元宵放花灯,允许老百姓进州城游览观看。官吏就写了一个榜文高悬在街头:“本州按照老习惯,放火三天。”